独山育才奖助学发展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独山育才奖、助学发展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全社会、开放性捐赠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通过奖励和帮助,提高本地区学生和教师的竞争意识,努力创造本地区小学教育的竞争环境,增强教师的工作热情,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使本地区小学教育水平逐步提高。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为人民币11.08万元,来源于自愿捐赠者:江苏常熟曹建飞先生(3万元)、江苏常熟徐伟杰先生(3万元)、安徽六安独山镇南焦湾张孝义先生(4万元)、独山镇独山村吴庆全先生(0.5万元)、上海兴宏实业有限公司贡满生先生(0.38万元)、独山中心卫生院葛志刚先生(0.1万元)、独山中学王定红老师(0.1万元)。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发起人为:江苏港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曹建飞先生、常熟市永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伟杰先生、独山镇南焦湾张孝义先生、上海兴宏实业有限公司贡满生先生、独山镇独山村吴庆全先生、独山镇人民政府程希银先生、独山镇中心学校经郑先生、独山镇中心小学康本国先生、独山镇中心学校金成宏先生、独山卫生院葛志刚先生、独山中学王定红先生。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为独山镇街道中巷4号,联系电话:0564-2911384。
第二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七条:本基金会由基金会发起人11名成员组成基金管理委员会,任期暂定1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基金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独山镇中心小学,成员:金成宏、王益俊、张孝军。
第九条:本基金会每年召开一次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本章程的修改和管理人员的任免。会议的召开由出资方和校方推选召集人,由召集人提前5天通知到各成员。
第三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十条:
1、 积极宣传本基金会的宗旨,努力扩大本基金会的影响。
2、 面向全社会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募捐。
第四章 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第十一条:本基金会资金采用专户管理,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资金主要用于:
(一)奖励资金:独山镇中心小学在校二至六年级在籍学生参加竞赛考试,成绩位居年级前三名的学生(综合考核、品学兼优者),(暂定第一名150元,第二名100元,第三名50元),以及获奖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暂定每名次各100元)。
(二)助学资金: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暂定每年3-4名,每人200元)。
(三)基金会运作资金。
(四)奖助资金分配比例:学生占60%,教师占30%,运作费占10%。
(五)年度运作费用控制在2000.00元以内。
(六)本基金会资金发放日为每年的公历10月18日。
第十三条: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十四条:本基金会应向出资方和社会公开奖、助学金的发放。
第十五条:捐赠人有权向基金会查询本人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本基金会会计年度为公历10月20日,由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算。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商讨确定。
第十八条:本基金会资金本金不动,以每年利息作为奖、助学资金。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本基金会。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资金存入账户之日起生效。
独山育才奖、助学发展基金会
二00七年十月十八日
2009年10月18日第三届基金会专题会议,会上又吸收了王进、陈菊芬、夏正农、翟运安、舒从芬、陆卫平、章卫国、姚璟、周先浩等一批新的会员。
经协商讨论,修改了章程,完善了机构,经推选产生,会长:曹建飞,副会长:徐伟杰、张孝义、康本国,理事:经郑、王定江、葛志刚、吴庆全、金成宏,委员:夏正浓、贡满生、陆卫平、章卫国、翟运安、舒从芬、王进、陈菊芬、姚璟、周先浩。
新老会员在会长曹建飞的带动下又进行再捐款,曹建飞10000元、徐伟杰5000元、张孝义5000元、王进、陈菊芬夫妻2000元、吴庆全1000元、经郑1000元、翟运安、舒从芬夫妇1000元、陈卫平1000元、章卫国1000元、金成宏1000元、姚璟1000元、周先浩1000元,计30000元。
2009年10月18日
2010年10月17日又吸收了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安徽总代理马强、王友爱、徐敏三位会员,他们分别为基金会捐赠了:3000元、1000元、1000元。计5000元。
201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