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独山镇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字体: 】【2020-1-3】 【作者/来源 康本国】 【阅读: 次】 【关 闭
 

裕安区独山镇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投入(11分)

()项目立项(11)

1、方案制定与审批(5)

独山镇中心学校和项目实施学校编制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编制的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予以实行。方案贯彻落实了《2019年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2019年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

2、机制建立与执行(6)

    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教育、财政、食药监等部门参加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独山镇中心学校,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全镇营养餐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能严格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项目实施学校也建立健全相应机构、机制,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二、过程(62)

()项目管理(43)

1、目标责任书(3):区教体局与独山镇中心校、中心校与各校、中心校与食材供货企业、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明确到位,中心校制定了食堂从业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符合区教体局规定。

2、政策和项目实施情况宣传(10)独山镇中心校、项目实施学校开展了多种形式、多平台的宣传,通过街头分发彩单、宣传专栏专刊、家长会、班级学生家长微信群、媒体网站等开展宣传,经过努力,宣传效果显著。

3、信息公开(4):独山镇中心学校、项目实施学校将营养改善计划的工作方案、实施进展和运行结果等情况,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供餐学校的各项材料均予以公示,营养改善计划透明公开,使学生、家长、社会放心满意。

4、日常管理(8)项目实施学校规范晨检、消毒、食品留样、校领导陪餐、就餐学生实名登记、食材验收、索票索证、食品储存等各项制度并健全档案。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食堂各功能间标识明显、配置齐全、使用规范。食堂管理人员、工人培训和例会制度健全并执行到位。食堂环境卫生管理规范,有检查记录。食堂防尘、防蝇、防鼠、防虫、防潮等五防设备齐全,使用规范。学生就餐管理有序,值班领导、班主任和教师分工明确。食材由中心学校统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寄宿制学校早晚餐独立仓储、独立出入库、独立建账。

5、食品安全管理(9):独山镇中心校张之友校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项目实施学校也有专人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独山镇中心校、项目实施学校均制订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或演练。项目实施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得到落实。

6、信息平台管理(5):结合全省中小学学籍网络化管理系统,独山镇建立了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按照在校、在籍、在受益原则,核实营养餐受益学生人数和拨付膳食补助资金,实行动态监管。结合营养餐实名制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项目实施学校每月据实上报受益学生人数,独山镇中心校汇总上报。

 7、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2):独山镇中心校、项目实施学校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全镇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项目实施学校和独山镇中心学校定期以微信截图、工作报告等形式及时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8、资料报送情况(2):独山镇中心校、项目实施学校资料提供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区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图看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

()财务管理: (19)

1、制度建设与执行(3)

    独山镇中心校、项目实施学校建立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使用制度》,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各学校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委托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开展营养餐财务审计,全镇15所学校接受审计,审计面达100%,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2、资佥使用合规性(6)

项目实施建立健全食堂财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寄宿制学校早晚餐独立建账。营养改善资                                  金收支情况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足额用于学生伙食。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项目配套食堂运营经费和食堂人员工资、看护费等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等资金违规问题。每周带量食谱、每日带量带价食谱、食堂财务报表等材料公示规范、齐全。

3、报记账手续完备规范(6)

独山镇中心校、项目实施学校报记账流程规范,支出

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使用符合规定、手续齐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整理装订规范;电子记账规范。独山镇中心校、项目实施学校每月按时报账,到局营养办审核及时。

4、监督检查有效性(4)

    独山镇中心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查,并及时传达督查结果,责令项目实施学校及时整改。

三、产出(12)

()项目产出(12)

1、质量达标(10)

    独山镇中心学校联合市场监察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多次对项目实施学校营养改善食品进行督查,抽查食品进货验收资料,查看抽检报告单。随机抽查的学校食堂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全镇未发生一起营养改善食品安全事故。

2、食堂供餐比例(0)

截至20191231日,独山镇实行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项目学校共计15所,天峰中学和新开小学暂时实行企业供餐临时过渡,新开小学食堂正在新建,天峰中学正在规划,到2020年全镇实行食堂供餐率达100%

四、效果(15)

()、项目效益(15)

1、营养改善成效(5)

供餐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在校就餐数大幅上升,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促进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

2、社会效益(5)

1)独山镇项目实施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明显改善。全镇学校小伙房、简易食堂、标准食堂的新建和改扩建,使各校食堂供餐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提升了农村学生营养水平,促进了农村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全镇累计多名学生在区级营养改善计划论文比赛中获奖。(2)食品安全有了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了严格的餐前、餐中、餐后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3)资金安全管理得到了加强。全镇建立严格的学生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坚持阳光操作。没有发生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学生膳食补助资金的现象。

3、学生及教师等满意度(5分)

20196月,独山镇中心校依照裕安区营养办《关于开展2019年春学期学生营养改善满意度测评的通知》要求,全镇项目实施学校展开满意度问卷调查,并集中汇总从数据看出,学生家长对独山镇营养改善计划满意度较高。抽问的教师对营养改善计划也很满意。

自评分98

附:2019年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

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学校

2019.12.29

2019年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考评细则
评价指标 分值 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 备注 自评    得分 考评      得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      指标
  投入(11分) 项目立项       (11分) 方案制定与审批 5 (1)项目中心校、学校编制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或办法);
(2)编制的实施方案(或办法)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3)编制的实施方案符合安徽省《2019年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2019年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
满足第(1)项得3分,其它两项各1分,未编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意见(或办法)》的本指标不得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意见(或办法),以及《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对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相关政策进行分析评价。 5
机制建立与执行 6 (1)项目中心校是否建立健全了由等多部门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工作机制;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了本校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工作机制。
(2)项目中心校、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否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学校膳食委员会经民主推荐,结构合理,积极开展活动。
(4)中心校、学校营养餐工作周例会制度开展正常。
(5)中心校对学校营养餐工作监管、督查和指导制度完善、实施有力。
  满足第(1)项得2分,其它各项得1分。
6



















过程

(62分)
过程一、项目管理(43分) 目标      责任书 3 区教体局与中心校、中心校与学校、中心校与食材供货企业、学校与食堂管理人员、食堂管理人员与食堂工人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中心学校依据区教体局规定制定了食堂从业人员绩效考评办法。
全部达到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政策和项
目实施情况宣传
10 (1)项目中心校、学校开展了多种形式、多平台的宣传,致家长一封信、宣传专栏专刊、家长会、班级学生家长微信群等开展情况。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宣传非常到位得2分,基本到位得1分,不到位不得分;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宣传效果显著的,得2分;现场问卷调查,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对政策的知晓度低于60%的,说明宣传效果一般,可视情扣0.5-1分。
(3)在区级、市级、省级媒体宣传一次分别得1分、2分、3分,最高不超过6分。
10
信息公开 4 (1)项目中心校、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工作方案、实施进展和运行结果等情况,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2)供餐学校的营养餐领导小组、膳食委员会、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健康证、带量带价食谱日公示和周公示、资金使用公示。
满足以上每1项得2分,有公示,但公示的时间、内容和格式有不符合要求的,扣0.5-1分。未提供公示照(图)片资料或网页截图的本指标不得分。
4
                       8 (1)项目学校规范晨检、消毒、食品留样、校领导陪餐、就餐学生实名登记、食材验收、索票索证、食品储存等各项制度并健全档案。
(2)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食堂各功能间标识明显、配置齐全、使用规范。
(3)食堂管理人员、工人培训和例会制度健全并执行到位。
(4)食堂环境卫生管理规范,有检查记录。
(5)食堂“防尘、防蝇、防鼠、防虫、防潮”等五防设备齐全,使用规范。
(6)学生就餐管理有序,值班领导、班主任和教师分工明确。
(7)学校食堂肉、蛋、蔬菜等食材由中心学校统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寄宿制学校早晚餐独立仓储、独立出入库、独立建账。
(8)学生营养餐实名制就餐登记表学生签名、班主任签名真实完整。       满足以上每1项得1分。
8
食品      安全              管理 9 (1)项目中心校、学校配备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专人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并完善了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2)逐级逐校制订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或演练;
(3)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得到落实。
满足以上每1项得3分,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但未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或演练的,此项不得分。
9
信息           平台             管理 5 (1)结合营养餐实名制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2)每月据实上报受益学生人数。
满足第(1)项得2分,满足第(2)项得3分。未做到及时、准确动态调监控的,有虚报学生数的,本指标不得分。
5
工作通报制度            与执行 2 (1)项目中心校、学校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以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
(2)项目中心校、学校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满足以上每1项得1分。
2
资料报送情况 2 (1)有关单位资料提供及时,得1分;
(2)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得1分。
2
过程二、财务管理(19分) 制度建设与执行 3 (1)项目中心校、学校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细则)或相关内控制度;
(2)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或内控制度的要求。
满足以上每1项得1.5分,未提供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本项不得分。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1)建立健全食堂财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                                                                (2)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寄宿制学校早晚餐独立建账。                                                         (3)营养改善资金收支情况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足额用于学生伙食。
(4)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
(5)项目配套食堂运营经费和食堂人员工资、看护费等规范使用;
(6)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
(7)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等资金违规问题。
(8)每周带量食谱、每日带量带价食谱、食堂财务报表等材料公示规范、齐全。
(9)食堂严格实行账务公开,透明理财,按月向师生通报公布食堂财务收支。
满足以上①-⑤项,每项得1分,存在(6)项的不合规凭证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该项分为止;存在(7)项中违规现象的,本指标考评得0分。
6
报记账手续完备规范 6 (1)中心校、学校报记账流程规范,支出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使用符合规定、手续齐全。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整理装订规范;电子记账规范。
(3)中心校、学校每月按时报账,到局营养办审核及时。
符合以上每1项得2分。
6
监督检查有效性 4 (1)项目中心校定期开展了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
(2)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整改。
满足以上每1项得2分,未开展监督检查的本项不得分。
4
产出
(12分)
项目产出(12分) 质量达标 10 (1)抽查食品进货验收资料,查看抽检报告单,项目学校供餐食品质量符合要求的,得4分,若出现1次供餐食品不合格,该项分为零。
(2)“四不两直”查看供餐学校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的,得6分;若出现一个单位不符或一天不符的扣1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10
食堂供
餐比例
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中心学校辖区内食堂供餐达到100%的得2分。 0
  效果(15分) 项目效益(15分) 营养改善成效 5 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促进了学生身心健康的效果:
①效果明显得5分;②效果一般得3分;③没有效果不得分。
5
社会效益 5 (1)项目实施对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和身心健康的作用:
①作用明显得3分;②作用一般得2分;③没有作用不得分。
(2)项目实施对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作用:
①作用巨大得2分;②作用一般得1分;③没有作用不得分。
5
学生及教师等满意度 5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达到90%(含)以上的,得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营养知识知晓率=(完全知晓人数+基本知晓人数*80%+部分知晓人数*60%)/调查问卷份数 5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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