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爱心助学,情义无价

——独山镇中心小学举行“育才奖助学基金会”基金发放仪式
【字体: 】【2014-10-20】 【作者/来源 康本国】 【阅读: 次】 【关 闭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爱心助学,情义无价 
                     ——独山镇中心小学举行“育才奖助学基金会”基金发放仪式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爱心助学,情义无价。
    10月19日,独山镇中心小学操场上彩旗飘扬,温情四溢。来自苏皖两地的爱心人士和独山镇中心小学18名奖学金获得者,6名助学金获得者及各班级参加“育才奖助学基金”考核的优秀学生齐聚一堂,隆重举行2014年度独山“育才奖助学基金会”奖助学基金发放
仪式。教育局党组书记鲍传满出席了活动并讲话。 
    发放仪式由独山镇中心小学校友、六安市电视台主持人王雪松和中心小学业敏老师主持。六安电视台、皖西日报等新闻媒体记者现场采访。 
      上午9时许,发放仪式正式开始.。校长康本国致欢迎词。他代表全校师生向贵宾们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诚挚的感谢!感谢贵宾们8年来对学校无私的爱心和暖暖的关怀。他介绍说:八年来,育才奖助学发展基金会由小到大,暖暖的关怀已深入每个师生的心间,传递到众多的家庭之中,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康校长在发言中表示,要带领全校师生励精图治,精诚团结,把独山镇中心小学打造成一所社会满意、家长满意、学生成长的一流学校,以回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学校的关心和厚爱。接着,基金会爱心人士徐伟杰先生和张孝义先生分别发言。他们表示将一如既往地继续支持学校的发展,关心同学们的成长进步,为革命老区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贡献力量。两位贵宾讲话后,获奖学生代表六(1)班的符梦洁同学发言,她代表同学们表示,一定会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的关爱,决不辜负各位长辈们的殷切期望。最后基金会秘书长葛志刚先生宣读了2014年度获奖学生及受助学生名单,并由各位爱心人士为获奖学生及受助学生发放奖、助学金,为学校老师颁发纪念品。 
    独山镇中心小学“育才奖助学基金会”创办于2007年,是一项旨在资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学生的专项基金,基金的主要资助对象是就读于独山镇中心小学的那些 “学习成绩优良、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 在过去的8年中,育才奖助学基金会已发展爱心人士49人次,基金会本金累计近19万元,累计受助学生达200余人次,受助标准逐年增加。今年,发放现场又收到捐款10万元,8年来已累计募集资金收入超过30万元。令人振奋的是,已经小学毕业的受助学生在初中大多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今年是该奖助学基金第八次发放,全校又有6名贫困生受到每人500元的资助,18名学生领取了300至800元奖学基金。受助学生代表符梦洁同学用“大爱无痕”总结了领导、企业家、老师对贫困生的关怀和帮助,对品学兼优学生鼓励。她也向这些“爱心使者”表达了感谢之情。受助学生家长代表沈厚祥也发出了感谢、感恩之情。 
     裕安区教育局鲍书记在讲话中说,育才奖助学基金发放已经坚持了8年,这份坚持不容易,充分体现了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以及社会各界关爱贫困生的浓郁氛围,他代表裕安区教育局向出资的企业家和爱心人士关心老区教育事业的义举表示由衷感谢,并向辛勤耕耘的教师和努力学习的学生表示慰问。鲍书记说,这份坚持要继续下去,让“育才基金”惠及更多的贫困学生。 

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小学  汪万保  撰稿

附件1:独山镇育才奖助学基金会章程

独山育才奖助学发展基金会章程
(2014年10月19日第四次修改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独山育才奖、助学发展基金会(独山镇中心小学校友会下设机构)。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全社会、开放性捐赠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通过奖励和帮助,提高本地区学生和教师的竞争意识,努力创造本地区小学教育的竞争环境,增强教师的工作热情,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使本地区小学教育水平逐步提高。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为人民币11.08万元,来源于发起人:江苏常熟曹建飞先生(3万元)、江苏常熟徐伟杰先生(3万元)、安徽六安独山镇南焦湾张孝义先生(4万元)、独山镇独山村吴庆全先生(0.5万元)、上海兴宏实业有限公司贡满生先生(0.38万元)、独山中心卫生院葛志刚先生(0.1万元)、独山中学王定红老师(0.1万元)。截止2014年10月19日基金已达29.057806万元。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住所为独山镇街道中巷4号,邮编为237131;电话:0564-2911384  E-mail: dsxx384@163.com
网站:http://ds.yaedu.gov.cn/ 。本基金会基金账号为:12-045701040001869
第二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六条:经基金会2014年10月19日年会选举产生第三届基金会组织机构。名誉会长:曹建飞。会长:张永昌。  副会长:徐伟杰  张孝义  马强。  理事:严向东  陈友达  经郑  葛志刚  王定红  金成宏  吴庆全。  会员:翟运安  姚璟  康本国  王益俊  张孝军。   
基金会下设秘书处由马强任秘书长。
组成基金管理委员会,康本国任理事长,王定红任常务副理事长,曹学峰、张孝军、王向明任副理事长。
    第七条:基金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独山镇中心小学,成员:金成宏、王益俊、张孝军。
    第八条:本基金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研究决定本章程的修改和管理人员的任免,审理当年账目。会议的召开由出资方和校方推选召集人,由召集人提前5天通知到各成员。 
第三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九条:1、会长、副会长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机构成员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基本会费:会长每年会费2万元,副会长每年会费5000元,理事每年会费1000元,会员会费自愿缴纳不分多少。如果一年不缴纳基本会费,作自动辞职。      
    2、积极宣传本基金会的宗旨,努力扩大本基金会的影响,机构成员每年至少必须吸收一名会员级以上的人员参加。
3、会长、副会长、理事累计捐款达10万元、6万元、2万元的授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名誉理事称号。
    4、面向全社会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募捐。
第四章 会员
第十条 本会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
第十一条凡有意于独山镇中心小学发展的成功人士;凡在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小学学习过的学生及工作过的干部、教职工。拥护本会章程,自愿参加本会者,均可申请参加本会。
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登记表》;
(二) 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 批评、监督本会工作,向本会提出建议;
(四) 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会章;
(二) 执行本会决议;
(三) 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四)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五) 自愿缴纳会费;
(六)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 会员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六条 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损害本会声誉的会员,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
第五章    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第十七条:本基金会资金采用专户管理,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十八条:本基金会资金主要用于:
(一)奖励资金:独山镇中心小学在校二至六年级在籍学生参加竞赛考试,成绩位居年级前三名的学生(综合考核、品学兼优者)。
(二)助学资金: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根据班级推荐,学校评选产生3-5名,)。
(三)基金会运作资金。
(四)奖助资金分配比例:奖学金80%,助学金20%。
(五)每年拿出2000.00元作为运作费用。
(六)本基金会资金发放日为每年公历十月份的第三个双休日。
    第十九条: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二十条:本基金会应向出资方和社会公开奖、助学金的发放。
    第二十一条:捐赠人有权向基金会查询本人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本基金会会计年度为公历10月31日,由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算。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商讨确定。
    第二十四条:本基金会资金本金不动,以每年利息作为奖、助学资金(会长、副会长可协商决定奖、助学金数额的增减)。为了使基金能够产生效益,自2013年起,基金会本金以理财形式管理,为确保基金安全,理财时需副会长以上出面担保,且副会长最高担保10万元,会长最高担保20万元。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本基金会。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资金存入账户之日起生效。
                       
 
 
                    独山育才奖、助学发展基金会
                          二0一四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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