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字体: 】【2009-12-18】 【作者/来源 独山镇中心学校】 【阅读: 次】 【关 闭
 

六教基 [2009]14 号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加强学校的安全和管理,市教育局决定于 2009 年 3 月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机制建立情况以及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近年来下发的有关安全文件、召开的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学校安全和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在组织学生活动中,有无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有没有对活动场所、行进路线、交通工具、器材设备等进行严格安全检查,有没有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和应急措施;学校、幼儿园设施、设备有无重大安全隐患;学校治安保卫和食堂卫生安全和管理状况;学生安全教育及安全演练情况;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情况等。

二、督查方式与督查范围

各地、各校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全面开展安全工作情况自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抽取部分县区和学校进行重点督查。督查的重点是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和民办学校。督查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召开座谈会、随机访谈等形式进行。被督查的县区需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三、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对开好全国“两会”和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要精心组织,突出安全工作重点,切实开展安全工作隐患排查工作,强化安全防范,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各地、各校将本地、本校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和这次安全工作检查的情况,分别于 3 月 10 日前和 3 月 25 日前书面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 3379453 ,电子邮箱: jjk244@126.com )。

二 00 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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